在信息化时代,保密工作尤为重要。部队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,保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。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,部队制定了“保密守则十不准”。以下是针对这十不准的具体内容,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。
一、不准泄露国家秘密
1.不准在非保密场所谈论国家秘密;
2.不准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;
3.不准将涉密文件带出工作场所。二、不准擅自复制、传播涉密资料
1.不准擅自复制涉密文件;
2.不准擅自传播涉密资料;
3.不准将涉密资料存放在非保密设备上。三、不准擅自携带涉密设备
1.不准携带涉密设备进入公共场所;
2.不准将涉密设备借给他人使用;
3.不准将涉密设备带回家中。四、不准擅自处理涉密文件
1.不准擅自销毁涉密文件;
2.不准擅自将涉密文件丢弃;
3.不准擅自将涉密文件交由他人处理。五、不准擅自使用涉密通信设施
1.不准擅自使用涉密通信设施;
2.不准擅自将涉密通信设施用于私人用途;
3.不准擅自将涉密通信设施借给他人使用。六、不准擅自对外提供涉密信息
1.不准擅自对外提供涉密信息;
2.不准擅自对外透露涉密工作情况;
3.不准擅自对外泄露涉密资料。七、不准擅自接触涉密人员
1.不准擅自接触涉密人员;
2.不准擅自向涉密人员询问涉密信息;
3.不准擅自将涉密人员介绍给他人。八、不准擅自参与涉密活动
1.不准擅自参与涉密活动;
2.不准擅自向他人透露涉密活动情况;
3.不准擅自将涉密活动信息泄露给他人。九、不准擅自携带涉密物品
1.不准擅自携带涉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;
2.不准擅自将涉密物品借给他人使用;
3.不准擅自将涉密物品带回家中。十、不准擅自处理涉密信息
1.不准擅自处理涉密信息;
2.不准擅自将涉密信息存放在非保密设备上;
3.不准擅自将涉密信息泄露给他人。在新时代的保密工作中,我们必须时刻牢记“保密守则十不准”,严守国家秘密,确保国家安全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。